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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艺术学院关于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办法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04    点击数:

吉林艺术学院关于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办法

 

    为切实做好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,确保我校整改落实任务见底归零,取得实效,根据《吉林艺术学院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有关精神,特制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办法。     

    一、整改销号原则 

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一一进行整改,把握时间节点,实行跟踪管理。自身整改彻底、成效明显、组织认可、群众满意的问题方可销号。

 

 二、整改销号方法步骤

   (一)自查总结。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,认真进行总结,形成整改报告,报告内容主要包括:整改问题表述、责任落实情况、整改措施及成效、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。各整改问题参与部门要向牵头部门(排在首位的责任部门)递交整改报告,由牵头责任部门对各参与部门的整改报告进行整理汇总,形成问题整改自查报告。

   (二)提交申请。各牵头责任部门根据问题整改实际情况,在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填报《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申请表》(见附表),并将整改自查报告与申请表一并交与校整改工作办公室。

   (三)审核评估。校整改工作办公室会同问题牵头部门,对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估,对整改措施是否具体,整改情况是否属实、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作出审核结论并在《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后报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。

   (四)审议销号。校整改工作办公室将各整改牵头责任部门的自查报告和《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申请表》统一提交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进行研究、审议。对整改成效明显、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议通过,并正式销号;对整改不彻底、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坚决不予销号,并督促限期进行整改。

   (五)跟踪管理。对未完成销号并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,牵头责任部门要强化措施,持续整改,定期汇报整改进度;对基本完成并准备申请销号的问题,要对问题进行持续跟踪,强化整改效果,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,防止问题反弹;对已经完成整改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,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制度,校整改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。

     三、整改销号有关要求 

    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校党委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,高度重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,做到改一件、成一件、销号一件,不回潮、不反弹。校整改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通报。

   (二)强化“一把手”责任。各部门“一把手”既是整改工作的组织者,又是推动者、实施者,要发挥表率作用,切实担当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带头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,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任务在既定的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。

   (三)注重痕迹管理。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加强整改任务痕迹管理,严格按照“一个问题一个档案”的要求和标准,注重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保存,做到专人专责管理。

   (四)加强督导检查。校整改工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密度、频次,重点加强对整改责任部门“一把手”的督导,加大对整改效果不好、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部门的督导。要注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典型,既要总结推广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、做法,又要对效果差、行动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曝光,形成正面激励,反面震慑的效应,切实用好督导成果。

    (五)注重建章立制。各部门要围绕整改事项,由表及里,举一反三,标本兼治,制定出台“管长远”的制度,构建长效机制,固化整改工作成果。

   (六)落实责任追究。对省委和上级部门在今后相关的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到位、不达标,影响全校整改结果的,学校党委将对问题牵头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。

 

    附件:《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申请表》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22日


附件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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