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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27    点击数:

关于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
关于 2023 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
学院各单位:

2023 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夯实主体责任,强化教育提醒

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把落实“中央八项规定”精神、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,始终坚 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。学院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守纪律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。要通过廉政谈话、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申纪律规定,严明纪律要求,提醒和告诫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、从严律己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
二、筑牢思想防线,严守纪律底线

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年中秋、国庆期间“四风”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首批通报5 起典型案例,不折不扣地落实“中央八项规定”精神,在中秋节、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。

1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土特产、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

2.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;

3.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
4.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

5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、铺张浪费等;

6.严禁在任何场所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;

7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等行为;

8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隐蔽娱乐场所;

9.严禁组织、参与不健康、不文明的庆祝活动;

10.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
三、严肃执纪问责,深化作风建设

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中秋、国庆这个关键时间节点,严格履行监督责任,畅通举报渠道,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措施开展整治“四风”问题专项行动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。对顶风违纪、失职失责行为零容忍、严惩戒,典型案例通报曝光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,以严明的纪律守护良好的节日氛围。

举报电话:85618269

举报邮箱:jlartjw@126.com

中共吉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 年 9 月 2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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